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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吉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2014年基本口粮田水浇地项目已经自治区发改委以宁发改审发[2014] 278号文件批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吉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2014年基本口粮田水浇地项目已经自治区发改委以宁发改审发[2014]

27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项目法人为西吉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西吉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2014年基本口粮田(水浇地)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固原市西吉县。
2.3 招标内容:更新机井4眼,共配套潜水泵4台,离心泵1台,电动机1台,150KVA
变压器2台,30KVA变压器1台,架设10KV输电线路0.7km,380V输电线路1.6km,铺设PVC
供水管道
24.42km,配套移动软管2.048km。铺设PE管38.16 km,铺设喷灌带管768.2km.建
机井管理房4间共36m2,泵站管理房1间20m2,阀井51座、给水栓及保护井376座。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该项目土建工程;
二标段:管材采购。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6计划工期:150天(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施工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三级)以上资质,水利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下发的证书)必须达到B级以上(含B

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并经过区建

设厅备案),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管材要求投标人具有生产资格,三年内生产过

同类产品且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的生产企业,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

案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该企业注册

地县级以上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2 月 12 日至2014年12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报名,须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资Θ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

知函、建造师证执业证(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并经过区建设厅备案)、注册证、安全生产

考核证、外地投标企业进宁备案许可证等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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