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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材料储备设备维护保养中心   给水设备及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TZB2014080  

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材料储备设备维护保养中心

  给水设备及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TZB201408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材料储备设备维护保养中心给水设备及消防工程 已由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计划编号20141209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春市辽宁路与北安路交汇处南约100米处,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材料储备设备维护保养中心院内

  2.2 工程规模:2台给水泵、2台消防水泵、1台给水泵控制柜、1台消火栓泵控制柜及配管、配线、阀门等

  2.3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生活给水设备及管道、消防设备及管道、地下消防水池、电气配管及穿线等。

  2.5 采购内容: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材料储备设备维护保养中心给水设备及消防工程。

  2.6 采购预算:20.0000万元。

  2.7 计划工期:2015 1 16 日~ 2015 2 4 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经过节能专项培训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数还得符合《关于2012年吉林省“暖房子”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若干意见》(吉建招[2012]2号)文件要求。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3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12__23 日至 2014 12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00~16:30时,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肆仟元

  4.4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1 12 9 30 分。地点为卫星广场财富领域大厦5A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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