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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阳县邢南镇季朗村给水、污水管道工程第一标段(二次),项目业主为 高阳县邢南镇季朗村,建设资金来自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阳县邢南镇季朗村给水、污水管道工程第一标段(二次),项目业主为 高阳县邢南镇季朗村,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百分之百,招标人为  高阳县邢南镇季朗村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高阳县邢南镇季朗村给水、污水管道工程第一标段(二次)
2.2总投资额:约155万元
2.3招标范围:高阳县邢南镇季朗村给水管道敷设
2.4工程建设地点:高阳县邢南镇季朗村
2.5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6工期要求:
计划2014年3月15日开工 至 2015年5月3日交工,总工期50天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两个标段投标人均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至少具备一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50万元的建筑工程业绩,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后审方法。
5.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12 25 日至 2014 12  3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30分,下午 14 时至 17 时,持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阳县正阳路国税局红绿灯西行300米路北国家电网院内)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 12 25 日至 2014 12  3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30分,下午 14 时至 17 时,在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阳县正阳路国税局红绿灯西行300米路北国家电网院内)购买资格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5 1 16
14 30 分,地点为 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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