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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佳木斯市仁和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评价单位:佳木斯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赵女士 0454-7603081

   佳木斯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已基本完成佳木斯市仁和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佳木斯市仁和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补办环评项目

  建设地点:佳木斯市光复路838号

  佳木斯市仁和医院前身是佳木斯电机厂职工医院,是具有60多年历史的综合性医院。该医院是央企职工医院改制首批试点单位。该医院现已发展为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急诊、急救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医院。佳木斯市仁和医院总占地面积789平方米,建设面积为1548平方米,医院现有职工40人,医院设有内科、外科、妇科、皮肤科、中医科、检验科、急诊科、住院部等科室。并拥有dr、大型自动化生化分析设备、血球仪、肺功能测定仪、经颅多普勒、彩超、麻醉机、多监护仪、动态血压及动态心电监测仪、康复设备、二氧化氯发生器及污水处理系统等。本项目编制床位数60张;医院年门诊量约为3万人(次),年住院最高人次1800人,项目总投资4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的概述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已结束,为补办环评项目。

  (二)营运期

  医院营运期各科室医务活动过程中会有污染物产生。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医疗废水、药物及试剂气味、浑浊带菌空气、污水处理设施及医疗废物暂存异味、设备噪声、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进行废水治理、噪声治理、废气治理、固废治理等。具体措施如下:

  (一)废气

  本项目不建燃煤供热锅炉,采用城市大网集中供热。项目污水处理站设置在项目的东北侧,封闭的控制间内,采取的二氧化氯消毒处理。要求本项目在污水控制间内安装排风收集装置,异味经活性炭吸附后由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标准要求,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

  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在夏季会产生异味,医院对医疗废物暂存间每天进行一次消毒处理,并有显著标识,专人负责,定期由有医疗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二)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标准要求,并满足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同时加强环保设备的维护及管理,保证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

  (三)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至市政垃圾收集点,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医疗废弃物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送到有医疗废弃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混合收集。

  (四)噪声

  本项目应对排风机、水泵房等噪声较大的场所,设置独立工作间,在噪声源所在房间内敷设隔音板,可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南侧为光复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影响较大;北侧紧邻吉祥浴馆其换气扇工作时对本项目有所影响。故建设单位应对诊疗室、住院病房等紧邻噪声源的建筑加装吸声材料,设置隔声窗,以防外部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对设备消声减震、墙体隔音吸音等措施后,噪声源对环境影响均可得到有效的控制,外部噪声对本项目影响相对减弱。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佳木斯市仁和医院综合楼项目的建设不仅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而且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优质、方便的服务,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十分显著,在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无信访事件发生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基本可行的。建设单位只要认真执行“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的环境管理方针,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及环境标准,严格实施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源控制措施,则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程度可降至最低。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佳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以打电话、写信或发送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和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公众及相关企事业单位。

  主要事项: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主要影响程度,提出相应的意见或建议和看法。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佳木斯市仁和医院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6010353

  通信地址:佳木斯市光复路838号

  九、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佳木斯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赵女士 0454-7603081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布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以上所列方式,以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及佳木斯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提出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佳木斯市仁和医院

  环评单位:佳木斯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发布时间: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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