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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3-12-21  截至日期:0  所在地区:广东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246

核心提示: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三角镇爱国路至新华路道路及排水工程(KO+354.62-终点KO+735.264)

   中山市三角镇爱国路至新华路道路及排水工程(KO+354.62-终点KO+735.264)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SJXZB20131120GK010)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采购招标编号:ZSJXZB20131120GK010

  二、 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三角镇爱国路至新华路道路及排水工程(KO+354.62-终点KO+735.264)

  三、 采购项目内容:中山市三角镇爱国路至新华路道路及排水工程(详见用户需求书、图纸)

  四、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投标人以分公司的名义参与报价的,必须附有总公司的授权声明,声明分公司在本次采购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承担),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资质;

  3、 报价人拟委派负责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为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资质(外省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须为一级);

  4、 报价人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2013年9月至2013年11月份社保缴纳情况证明,缴纳单位与报价人需一致;

  5、 投标人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取得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诚信管理IC卡;

  6、 投标人须在中山市内设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工商登记证明文件);

  7、 投标人近三年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

  五、 正式确定投标人资格事项:

  1、 凡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时间内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拟委派负责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诚信管理IC卡、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在中山市内固定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红色公章),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2013年9月至2013年11月份社保缴纳情况证明(原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查验(工本费:300元);

  2、 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均应真实、可靠,任何不真实的资料将被视为缺乏诚实信用的行为,从而导致该企业被拒绝成为投标人或参加投标的责任和损失由该企业承担。

  六、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月10日 上午9:00~9:30

  七、 投标报名、签到截止时间:2014年1月10日 上午9:00~9:30

  八、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山市孙文东路濠头源田手外科医院往石岐方向第二个小路口右转入,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一楼。

  在投标签到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九、 开标评标时间:2014 年1月10日 上午9:30

  十、 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孙文东路濠头源田手外科医院往石岐方向第二个小路口右转入,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一楼。

  招标文件下载网站:http://www.zs-jstar.com

  2013年12月20日

会展 13890505561
热线 400-8088-659
客服 1977554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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