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农村饮水改造工程PE管材、管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2013年度农村饮水改造工程PE管材、管件采购项目,对30个村庄的工程进行改造,采购材料为PE给水管材、管件。
采购范围:2013年度农村饮水改造工程PE管材、管件采购,PE管材约30.45万米,其中DN25约25万米、DN32约2.5万米、DN50约0.5万米、DN63约0.3万米、DN75约0.3万米、DN90约0.3万米、DN110约0.3万米、DN125约0.3万米、DN140约0.3万米、DN160约0.2万米、DN200约0.25万米(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具有生产能力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且符合以下条件:
3.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有所供材料的销售资格;
3.1.3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3.1.4具有PE供水(给水)管材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1.5具有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PE供水(给水)管材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6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管材同一品牌产品只能有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水利局至2013年 1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2时, 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受理投标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4.1.1 营业执照副本
4.1.2 PE供水(给水)管材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1.3 PE供水(给水)管材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1.4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投标报名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办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水利局至 2013 年1 月 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2时 ,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办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 年2 月 20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