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北京地铁1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28合同段、北京通州紫峰九院城一期Ⅱ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紫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获得的工程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散热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通州紫峰九院城一期Ⅱ标项目PPR给水管材及管件、pvc管材及管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EBW2016-048
1.招标条件
北京地铁1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28合同段、北京通州紫峰九院城一期Ⅱ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紫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获得的工程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散热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北京地铁1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28合同段项目概况
北京地铁1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28合同段工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安河组团东部,西六环与北清路相交的西南角,京密引水渠以西,总建筑面积307800㎡,其中车辆段建筑面积234027㎡,小汽车库建筑面积73773㎡。车辆段主要单体工程有:咽喉区、运用库、联合检修库、综合楼、综合维修中心、派出所、牵引变电所、综合水处理及锅炉房、材料库、危险品库房、信号楼、内燃机车库、材料棚等。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建工京精大房工程建设监理公司;设计单位为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16号线二期工程土建施工28合同段项目部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目标:合格工程;工程管理目标: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项目已完成主体结构程施工,进行二次结构施工。
2.1.2北京通州紫峰九院城一期Ⅱ标项目概况
北京通州紫峰九院城一期Ⅱ标项目位于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乡,西邻张凤路,东临渠头二路,南临大德路,北临渠头路,分为A-22、24、27、28四个地块,建筑面积约18万平米,建筑物结构类型有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项目开发单位为北京紫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九院城项目部组织施工。项目开工日期为2015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12月14日。项目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现进行二次结构施工。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物资为北京地铁1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28合同段、北京通州紫峰九院城一期Ⅱ标项目采暖工程用散热器,本次采购物资的包件划分、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收货单位等见《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表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五年以上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2许可和认证要求: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3.3生产能力要求:年生产能力达100万片/柱及以上。
3.4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2014、2015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年均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2015年度审计报告及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15年度审计报告未完成的应提供2013年度的。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原材料质量可控,生产工艺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完善,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通过CAL或CMA认证)出具的近一年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
3.6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建设项目供应业绩良好,提供投标物资中标额200万元及以上三个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
3.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在大中型建设项目供应履约良好,提供招标物资供应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三个以上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
3.8其他要求:投标物资参保产品质量险、产品责任险,投标人具备跨地域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满足供货需要,能够提供运输方案、措施、技术支持。
3.9本次投标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0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3日至 2016年5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下午14:00 时至16:00 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投标申请表(见附件二)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者购买投标文件前应根据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方式足额支付招标文件款(汇款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扫描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招标文件费用请汇至:
4.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需邮购招标文件的,自招标人收到单位证明后24小时内寄送,邮寄费由投标者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8 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5月31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北京
5.2 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及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企业首先注册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后方可进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