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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忻城县板毛水库与新乐水库连通马泗乡抗扞应急供水工程Ⅰ标段管材采购,采购投资约125万元。采购内容为:DN125镀锌钢管、DN150镀锌钢管、DN200镀锌钢管

忻城县板毛水库与新乐水库连通马泗乡、北之江四在坝安东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管材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2016]忻城施SLGZ第5号

招标编码:CBL_20160303_21370778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广西

招标人:忻城县水利局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忻城县板毛水库与新乐水库连通马泗乡、北之江四在坝安东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已由来宾市水利局以来水建〔2015〕78、79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农[2014]164号文件下达了忻城县板毛水库与新乐水库连通马泗乡、北之江四在坝安东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投资计划约1025万元,项目法人为忻城县防汛抗扞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来宾市水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来水招标备〔2016〕03号,现对该项目的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Ⅰ标段为忻城县板毛水库与新乐水库连通马泗乡(欧洞乡段)境内;Ⅱ标段为忻城县板毛水库与新乐水库连通马泗乡(马泗乡段)境内;Ⅲ标段为忻城县北之江四在坝安东乡境内。

建设规模:项目设计年限15年,居民人均日用水定额采用抗扞应急供水定额为40L/d。

交货地点:Ⅰ标段为忻城县板毛水库与新乐水库连通马泗乡(欧洞乡段)境内建设点;Ⅱ标段为忻城县板毛水库与新乐水库连通马泗乡(马泗乡段)境内建设点;Ⅲ标段为忻城县北之江四在坝安东乡境内建设点。

招标范围:忻城县板毛水库与新乐水库连通马泗乡、北之江四在坝安东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所需管材(详见采购清单内容)。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即:

Ⅰ标段:忻城县板毛水库与新乐水库连通马泗乡抗扞应急供水工程Ⅰ标段管材采购,采购投资约125万元。采购内容为:DN125镀锌钢管、DN150镀锌钢管、DN200镀锌钢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清单)。

Ⅱ标段:忻城县板毛水库与新乐水库连通马泗乡抗扞应急供水工程Ⅱ标段管材采购,采购投资约88万元。采购内容为:DN250镀锌钢管、DN300镀锌钢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清单)。

Ⅲ标段:忻城县北之江四在坝安东乡抗扞应急供水工程管材采购,采购投资约175万元。采购内容为:DN150镀锌钢管、DN350镀锌钢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清单)。

交货期限:供货合同生效后并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按招标人要求的货物、数量、地点交货。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 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且必须具备生产镀锌钢管资 质的厂家。需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

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

年(2012年~2014年或2013年~2015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

企业除外),报表后必须附上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是否与转入投标保证金账户一致,否则无效。3.4业绩要求:

■近5年(开标截止时间前5年)具有镀锌钢管设备(材料)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且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否则无效。业绩有效期以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

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日期为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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