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管道项目 » 招标信息 » 正文
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0-25  截至日期:2016-11-08  所在地区:上海  浏览次数:268

核心提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科瑞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扩建五期学生公寓燃气管道安装工程采购项目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科瑞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扩建五期学生公寓燃气管道安装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丰富天然气配套工程施工经验,参与过类似住宅项目的施工经验 (2)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备特种设备(压力管道)许可证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扩建五期学生公寓燃气管道安装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61011-521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CDc16187 )

3、预算编号:00-16-0166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燃气管道安装工程,主要包括中、低压燃气管道及设备采购、运输(含二次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并完成最终交付使用单位使用的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5、交付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泗陈公路5488号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7、采购预算金额:1400000(国库资金:140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10-1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10-2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有效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特种设备(压力管道)许可证(有效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5)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有效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16年10月20日上午11:00时内在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供应商上传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招标文件。

★本项目除网上报名外,需携带以上上传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完成报名手续,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现场报名时间:同网上报名时间(上班时间段,节假日除外),地点:松江区新松江路909号丰源大厦16楼,文件费500元/本;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1-03 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11-03 09: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上海市松江区新松江路909号丰源大厦16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新松江路909号丰源大厦16楼,在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电子平台进行在线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和“供应商”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2016年10月21日下午16:00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及相应的顺延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

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咨询电话:(021)54679568转16206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政法学院                 

地址:上海市外青松路7989号    邮编:201701                     

联系人:张敏     电话:13774336258                          

传真:67721723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科瑞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松江路909号16层      邮编:201620

联系人:俞永康     电话:18621187571

传真:021-67721723

会展 13890505561
热线 400-8088-659
客服 1977554587
反馈
APP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