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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1-25  截至日期:2016-11-30  所在地区: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  浏览次数:187

核心提示:工程名称:楚雄市紫溪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排水污水处理工程)招标人名称: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招标类型:

工程名称:楚雄市紫溪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排水污水处理工程)

招标人名称: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招标类型:施工
 
招标规模:约240万元

招标情况说明:此项目已由楚发改通〔2015〕36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

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4 日 至2016年11月30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6年11月24 日 至2016年11月30日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何鑫

联系电话:18608782379

投标人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建造师要求:具有注册在本公司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省外施工企业要求:省外施工企业参加本工程的投标的,须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省外建筑企业入滇信息登记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作为委托代理人亲自到场开标,拟派项目经理不到场开标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5、投标人两年内累计两次报名后,未作任何说明放弃投标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凭转账凭证购买招标文件。保证金交纳的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楚雄鹿城支行,银行帐号:2410060104000619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甲

法定代表人:李明清

项目负责人:李正军

备注:
1、报名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资料供查验:(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经理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6)《省外建筑企业入滇信息登记证》原件(省外企业提供)、(7)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8)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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