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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1-28  截至日期:2016-12-19  所在地区:广东/江门市  浏览次数:183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里村大道保障性住房项目-给水工程 已由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江发改投资[2014]200号、江发改投资函[2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里村大道保障性住房项目-给水工程 已由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江发改投资[2014]200号、江发改投资函[2014]516号批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2896.4㎡,住户约1279户,安装水表约1304个。包括地下一、二层为汽车库建筑面积约27590.0㎡;首层为部分架空层及其他为住户、二层及以上为住户,其中2#、5#楼首层部分至十九层,地面建筑高度为55.10m,建筑面积11871.8㎡,3#、4#楼首层部分至二十二层,地面建筑高度为63.80m,建筑面积11871.8㎡。
项目估算总投资: 3150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272.0123 万元
总工期: 9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包括管井部分、表前给水、远程抄表、泵房给水、室外给水等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内容。
招标内容: 施工招标。
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里村大道保障性住房项目-给水工程;标段编号:JM16177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里村大道西侧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一次性通过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里村大道保障性住房项目-给水工程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  二级注册建造师(临时)及以上 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里村大道保障性住房项目-给水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 11 月 28 日 08时30分至 2016年 12 月 2 日 17时30分,通过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 月19 日 09时30分,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堤西路88号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6年12月9日。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16年12月4日前。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12月9日。
投标文件开启的时间:2016年12月19日09时30分。
踏勘现场时间: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9日09时30分。
招标项目其他要求:1、工期:90个日历天(须在2017年4月25日前完工,且确保正常供水)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或以上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临时建造师需按规定参加了继续教育并获得延期注册。3、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本工程项目经理此前(从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计)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详见《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5月8日印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小姐
电话:18138028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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