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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1-29  截至日期:2016-11-14  所在地区:甘肃/兰州市  浏览次数:434

核心提示:西固区原西北合成药厂蒸汽供热管道改造项目已由兰州市西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发[2016]320 号函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西热

西固区原西北合成药厂蒸汽供热管道改造项目已由兰州市西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发[2016]320 号函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西热东输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政府补贴。由于第二次资格预审中,有 3 家申请人正式递交申请文件,在资格评审中有 2 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有 1 家未通过资格预审,所以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不足 3 家,现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西热东输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西固区原西北合成药厂蒸汽供热管道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二次重新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 82 号原三毛厂院内;
2)工程总规模:建设一级供热管网 6470 米和 11 座热力站的土建及机组更换,包括电厂一区热力站、电厂二区热力站、虹盛金城中心热力站、玉门街热力站、永盛苑热力站、兰高阀(南区)热力站、兰高阀(北区)热力站、电力公司热力站、庄浪路热力站、蓝星清洗热力站、三毛厂旧区热力站,供热管网采用两级管网间接连接方式,其中:一级管网设计供回水温度 130℃/70℃。;
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 年 12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 年 1 月 9 日计划总工期:15 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土建投资约 700 万元,机组设备安装投资约 20.16 万元;
5)估算总投资:约 4000 万元;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政府补贴。
1.2 招标范围
西固区原西北合成药厂蒸汽供热管道改造工程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施工范围如下:室外供热管网及 8 座换热站工程,室外供热管网包括:西固区原西北合成药厂蒸汽供热管道改造工程、庄浪路换热站管网改造工程、蓝星清洗换热站管网改造工程;8 座换热站工程包括:电力公司换热站、玉门街换热站、永盛苑换热站、兰高阀南区换热站、兰高阀北区换热站、庄浪路换热站、虹盛金城中心换热站、蓝星清洗换热站,装饰工程和机组设备安装;二标段施工范围如下:室外供热管网及 3 座换热站工程室外供热管网包括:电厂一区热力站管网改造工程、电厂二区热力站管网改造工程、虹盛金城中心热力站管网改造工程、玉门街热力站管网改造工程、永盛苑热力站管网改造工程、兰高阀(南区)热力站管网改造工程、兰高阀(北区)热力站管网改造工程、电力公司热力站管网改造工程、三毛厂旧区热力站管网改造工程;3 座换热站工程包括:电厂一区热力站、电厂二区热力站、三毛厂旧区热力
站,装饰工程和机组设备安装。本次招标只对西固区原西北合成药厂蒸汽供热管道改造工程一标段进行招标,具体招标范围如上
所述。
注:招标范围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建造师须有注册在本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信息确认通过。并具有近三年(2013 年 10 月 1 日以后)同类(热力管网和换热站)工程施工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为准);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2 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2 年至 2014 年或 2013 年至 2015 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以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2.3 申请人须具有近三年(2013 年 10 月至今)承担过类似(热力管网和换热站)施工业绩(以经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
2.4 申请人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应根据甘建建【2016】231 号文及甘建建【2016】46 号文的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 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2 人、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 2 人、资料员 1 人、材料员 1 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须提供 2016 年 7 至 2016 年 9 月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
2.5 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2.6 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2.7 省外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依据甘建建【2016】20 号文规定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以《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为准);
2.8 申请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2.9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10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获取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2016 年 11 月 29 日—2016 年 12 月 03 日(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时间:2016 年 11 月 29 日—2016 年 12 月 03 日(北京时间,下同)
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依据预审文件的要求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通过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信息确认,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 17 时之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到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管系统”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16 年 12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 701 之 1 号(伊真大厦)十一楼开标二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兰州西热东输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 兰州市七 里河区敦 煌路589 号
邮编: 730000
联系人: 李琪
电话: 13519608860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 4-6号国芳写字楼 2304 室
邮编: 730000
联系人: 洪晓翔
电话: 0931-4890966
电子邮箱: 53572317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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