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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4-04-08  截至日期:0  所在地区:湖南/长沙市  浏览次数:267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已由冷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冷发改办( 2011)29号、(2014)1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冷水江市铎山红日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冷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冷发改办( 2011)29号、(2014)1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冷水江市铎山红日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冷水江市铎山红日水厂改扩建工程

  2.2建设地点:冷水江市铎山镇

  2.3 计划投资金额:约500万元

  2.4工期要求: 200天(日历日)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及相关规定

  2.7招标范围:建筑工程、配水管网管道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施工设计图纸及市财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特点配置,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应满足湘建建 [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最低配备标准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7、施工项目部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 2013年6月-2014年3月至少6个月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证明,含参保人员花名册及缴费凭证),且无在建项目。

  3.8、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10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11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纪录(需投标申请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证明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评标方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 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 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Ⅰ”的规定进行评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0万元),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万元),合计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万元)。

  5.2 递交方式及到帐时间: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 4 月8日 16:30时前(北京时间)。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冷水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冷水江市新城路支行

  银行账号: 606761183977

  5.3 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需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湖南省冷水江市铎山红日水厂改扩建工程”的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湖南省冷水江市铎山红日水厂改扩建工程”的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 投标人凭汇款凭证与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至冷水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取收据供查询。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4月4日至2014 年4月8日,每日上午9:00至12 :00,下午14 :30至17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在冷水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金竹西路建设大楼六楼),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技术负责人职称证;6 、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上岗证书;7、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和项目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8、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至少6个月(2013 年6月至2014 年3月)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证明(含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盖章确认的参保人员花名册和单位缴费凭证);9、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10、由当地检察院出具投标人、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自 2013年4月4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11由冷水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押金收据;12省外企业需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其注册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证明。上述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验原件留加盖单位红色原始印章的复印件一套。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一律不予接受,逾期不予办理。

  6.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套,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售价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澄清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 4月25日09时00分,地点为冷水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金竹西路建设大楼六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此证明书即为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交验相关原件并签字;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冷水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8-52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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