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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12-14  浏览次数:341
核心提示:12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将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总体思路,全

地下综合管廊


12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将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总体思路,全面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适当建设综合管廊。到2020年,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力争完成800公里,有效解决反复开挖地面的“马路拉链” 问题。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现代城市基础设施不可缺失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意见明确,率先在城市新区采取综合管廊模式建设地下管网。在老城区新建道路、地铁建设、集中连片的旧城改造、河道改造、棚户区改造和老工业区搬迁等地区,建设综合管廊改造地下管网,逐步提高城市道路配建地下综合管廊比例。 


为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各城市要开展城市地下管网普查,摸清城市范围内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电、工业管线 (不包括油气管线)与综合管廊9类管网的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等信息,同时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地下管网综合信息系统,实时更新信息数据。


各市要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地铁、地下车库、地下开发项目、综合管廊等各类地下空间利用。有序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建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建设百年工程。大 力推动国家确定的沈阳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实施意见明确,各市要制定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防止形成过高的垄断收益,实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合理稳定回报。加强政策支持和统筹协调,探索适合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的投资融资模式,充分整合、合理利用现有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关键词: 地下综合管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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