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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12-11  浏览次数:157
核心提示: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再次给管道燃气安全管理敲响警钟
   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再次给管道燃气安全管理敲响警钟。广西的情况如何?主管部门有哪些监管措施?应如何避免燃气管网成为 “城市地雷 ”?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管道燃气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小心,底下有燃气管道!”“2米以内,要人工开挖。”……

  12月6日上午,南宁市白沙南建立交桥底道路施工现场,南宁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南区巡线队队长刘保文领着工作小组,正对埋有燃气管道的区域进行施工交叉监护,防止燃气管道被钩机挖破泄漏。

  这时,手机响起。巡线员紧急报告,银海大道某路段发现燃气管道泄漏。刘保文立即驾上摩托车赶到现场,组织人员挖洞、检测、分析和抢修,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作为巡线员,刘保文主要负责巡查和监护城市道路、施工工地等区域的管道燃气安全。他告诉记者,他们每天对市政道路和施工工地巡查一到两次,有些工地甚至要全天蹲点检查,以便对施工可能影响管道燃气安全的情况及时掌握、处置;对管道附属设施如阀门井、凝水缸等定期开井检查;对穿跨越立交桥、铁路、高速路的燃气管道重点巡查。“巡查常态化,有效防止了燃气管道泄漏事故的发生。”

  “近年来,全区未发生因燃气管道泄露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事故,燃气管道安全形势总体较好。”广西住建厅城建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广西出台了《燃气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加大监管力度,各地管道燃气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另一方面,广西燃气管网建设滞后、量少,目前全区城市燃气管道总长约5800公里。相对来说广西管道燃气安全的压力还不算大。

  但随着城市建设步伐提速,管道燃气安全隐患随之增加,燃气管道受损漏气事故时有发生。今年以来,全区共发生管道燃气安全事故近80起。

  未来几年,广西投资约610亿元实施“县县通天然气工程”,明年底建成全区14个设区市管道天然气,到2017年底完成“县县通气”目标。专家提醒,随着这项工程的加快推进,广西管道燃气安全将迎来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各地应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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