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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2-24  截至日期:2017-03-14  所在地区:江西/赣州市  浏览次数:416

核心提示:招标单位名称:兴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本级招标工程项目:兴国县新安河片区排涝管网建设工程工程项目建设地址:兴国县潋江镇项目审批、

招标单位名称:兴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本级 

招标工程项目:兴国县新安河片区排涝管网建设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兴国县潋江镇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批文名称及编号:兴府办抄字[2016]532号 

项目总投资:200.00 万元 

本项目投资:200.00 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100.00% 

招标范围:DN18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约560米 

标段划分:一标段 兴国县新安河片区排涝管网建设工程 ;二标段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资格证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项目负责人:拟派注册建造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含临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附本人身份证。  

关键岗位人员:拟派五大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C类考核合格证书并附五大员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报名的企业须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份,并在投标截止前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3、赣州市以外的投标单位应提供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证明;4、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5、潜在投标人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或通报限制承揽新业务的,自下文之日起6个月内(文件时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6、本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兴监发[2010]6号文件,即《兴国县双公示制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日常考勤管理暂行办法》,严禁中标单位中标后擅自变更建造师及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7、本工程严格执行赣建字(2013)1号《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监管办法》,第十四条:关键岗位人员(造价员除外)有在建工程的,工程竣工验收前不得再以关键岗位人员身份参加投标。关键岗位人员办理变更的,应当持经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的变更手续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办理网上合同信息的变更备案后,方可参加投标。中标排序单位如关键岗位人员有在建工程,经查实则直接取消其中标排序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计不良行为记录一次且一年内不可在兴国县市场进行投标;8、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9、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10.本工程拟派建造师在报名阶段及开标阶段必须一致.1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法。12、本工程执行赣市府办发[2016]19号文件[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投标人数量的确定:在A、B、C级信用承包商库中随机抽取20家投标单位(具体抽取方法详见招标文件)。13.有关本项目招标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667066304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02月23日至2017年03月14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五天)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拟定于2017年02月24日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拟定于2017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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