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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2-24  截至日期:2017-03-14  所在地区:江西/赣州市  浏览次数:419

核心提示:招标单位名称:赣州市赣县区三溪乡人民政府招标工程项目:赣县三溪乡福龙大道排水工程工程项目建设地址:赣县区三溪乡批文名称及编号

招标单位名称:赣州市赣县区三溪乡人民政府 

招标工程项目:赣县三溪乡福龙大道排水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赣县区三溪乡 
 
批文名称及编号:赣政字】【2016】187号 
 
项目总投资:379.00 万元 

本项目投资:379.00 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100.00% 

招标范围:硬化路面1000米,宽15米,厚0.18米,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DN600长1024米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DN400长1024米,路基挖方,填方等。 

标段划分:一标段;二标段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资格证件:提供印有可查询二维码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建造师,且需提供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项目负责人:拟派【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关键岗位人员:拟派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其他要求:1、①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②近6个月内(时间以本工程开标之月起前一个月起算)被江西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录不良行为(符合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③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第五批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④拟派企业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或临时建造师]资质可参与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赣建招[2013]8号)文件规定,实行由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担任授权委托人且必须参加开标会,如法定代表人为建造师且直接参加投标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书,否则均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4、项目报名与投标的建造师必须一致(投标报名时的建造师必须与投标文件和开标到场其他要求时的建造师相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5、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 6、赣州市外投标申请人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说明。 7、本工程实行报价承诺法,招标控制价为3798688.49元,招标人设置的要约价为3366155.87元(含暂列金额194250元),要约价即为中标价,各投标人必须响应要约价参与投标,否则废标处理。8、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自行在资源交易网-赣州市下载招标文件。 9、本项目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10、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若其他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或修改通知,招标人将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网站。 12、如有投诉,投诉人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投诉,否则招投标监督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联系人:雷红燕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02月23日至2017年03月14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五天)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拟定于2017年02月23日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拟定于2017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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