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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25  截至日期:2017-06-14  所在地区:青海/西宁市  浏览次数:248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格尔木支队机关及开发区大队燃气锅炉房及供暖管道维修改造项目已由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以格公消(2017)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支队机关及开发区大队燃气锅炉房及供暖管道维修改造项目已由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以格公消(2017)103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现委托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格尔木市
    (2)招标内容:为支队和开发区大队各采购一台WNS2.8-1.0/95/70-Q承压燃气锅炉并对暖气管道进行维修改造。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计划工期
E6301000076003486001001
格尔木支队机关及开发区大队燃气锅炉房及供暖管道维修改造项目
取暖锅炉
开始日期:2017年06月19日 
结束日期:2017年08月08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供应商若是生产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若是代理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货物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的企业; 
 (2)、投标单位未被青海省及海西州及格尔木市相关监督部门限制投标资格; 
 (3)、财务要求:提供2015或2016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财务状况良好; 
 (4)、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25日至2017年05月29日使用ca锁从格尔木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中心网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网上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14日 09时30分,地点为格尔木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格尔木市昆仑路56号)。。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
代理机构: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格尔木市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8号世贸大厦15楼1506室
联 系 人:加先生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979-8428894
联系电话:0971-808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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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 400-808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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