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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25  截至日期:2017-06-16  所在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浏览次数:24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莫力达瓦旗尼尔基镇后兴农村、保安屯村两处饮水安全工程施工经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呼水饮发【2017】7号文件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莫力达瓦旗尼尔基镇后兴农村、保安屯村两处饮水安全工程施工经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呼水饮发【2017】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水务局,建设资金来源2016年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尼尔基镇后兴农村、尼尔基镇保安屯村项目区共建饮水安全工程两处。
   主要建设内容:每处饮水安全工程都由取水构筑物、泵房、输配水管网及附属工程等几部分组成。新建 40m2综合管理泵房2座,水源井两眼,井深85-95m。输、配水管管径DN63-50,长8180m,入户管管径DN32,长7332m。管材均采用PE管材,额定压力0.8MPa。
   建设地点:莫旗尼尔基镇。
   招标控制价:1,876,300.00元,其中:尼尔基镇后兴农村招标控制价1,110,600.00元,尼尔基镇保安屯村招标控制价765,700.00元。
   计划工期:61日历天。
   工程质量:达到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其中安全员需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莫力达瓦尼尔基镇后兴农村、保安屯村两处饮水安全工程施工
37,526.00元
1700301220000000009473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 1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莫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莫旗政府5#楼3楼莫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莫旗分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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