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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6-29  截至日期:2017-07-16  所在地区:安徽/安庆市  浏览次数:425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怀宁县江镇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詹家大屋污水管网工程已由 怀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以 怀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宁县江镇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詹家大屋污水管网工程已由  怀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以 怀发改许可【2015】30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已齐备,招标人为 怀宁县江镇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皖H6170107号

2.2 项目名称:怀宁县江镇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詹家大屋污水管网工程

2.3 建设地点:怀宁县江镇镇

2.4 工程概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2.5项目控制价:怀宁县江镇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造价约487万元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2.7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8 招标类别:市政-施工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3.3 业绩要求:/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须包含自 2014年 6月到 2017 年 6 月的时间段)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中标公示结束后由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入库的投标人可于 2017 年 6月 28日至2017年 7 月 5日17:00(北京时间)前登陆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于网上缴纳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

 4.2本项目只接受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审核通过的网员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临时注册手续,详见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征集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投标企业会员的公告”,联系电话:0556-5150606,联系人:朱咸敏。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4.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405元/套,售后不退。(费用支付如有疑问,请咨询4008503300,QQ:40085033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怀宁县江镇镇人民政府

地    址:怀宁县江镇镇

联 系 人:  李先宏

电    话:1395651767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宏博商务酒店3#楼

联系人:操维兵

电  话:0556-4612601

 8.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网银在线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系统”—登陆页面—工具下载中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

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8503300,24小时服务QQ:4008503300)

   8.3 投标人务必提前将资格审查材料上传到网员系统对应栏目,制作资格审查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从诚信库中挑选相关材料。

   8.4 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驻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556-5991201。

   8.5评标时不要求投标人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评标过程中涉及到评审的资料,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查询的信息为准,诚信库中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变更的信息及未在系统中变更的信息(其他方式的变更)不作为评标依据。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在系统内录入、更新、完善真实信息,以免影响投标与评标。各投标人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信息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诚信廉政承诺书》中的约定予以处理。

   8.6 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投标电子平台发放,各投标人需通过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陆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8.7中标单位属外省、市企业的,在合同签订前须到行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信息登记手续。

   8.8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在报名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中点击“撤销报名”。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弃标的,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

8.9本项工程严禁挂靠资质进行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处理: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  投标保证金账户

9.1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支行

账 户 名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账    号:  1812 4148 2656  

9.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否则按废标处理;

9.3投标保证金交纳的确权时间以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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