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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8-10  浏览次数:6627
核心提示:塑料回收体系仍有亟待解决的客观问题 目前,我国塑料制品回收体系还不够完善,而每年消耗的塑料包装大得惊人,但回收力度却是隔
塑料回收体系仍有亟待解决的客观问题
目前,我国塑料制品回收体系还不够完善,而每年消耗的塑料包装大得惊人,但回收力度却是隔靴搔痒。因此,为减少白色污染,塑料回收体系有待健全。
到今年6月,我国推行“限塑令”已7年。为减少白色污染,吉林省更是于2015年1月1日将“限塑令”升级为“禁塑令”。但是,各地关于白色污染的报道仍然频繁见诸报端,有些消费者甚至将矛头指向了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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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行业专家介绍,相对于其它的包装产品,塑料袋的能耗更少,并且正规的塑料袋产品都是可以降解的。可以说,白色污染并不是塑料袋本身造成的,白色污染跟消费者的生活习惯、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回收体系建设等因素的关系更密切。
除了监管,另一个问题出在塑料袋回收上。由于渠道不畅,致使许多塑料袋成了人人喊打的“街头垃圾”和“污染源”。在我国,塑料回收体系尽管正逐渐完善,但仍有亟待解决的客观问题。比如,城市居民没有形成良好的习惯,即使实行限塑,但是塑料袋消费依然不减,随手抛弃废物,乱倒、乱堆废旧塑料包装物的行为也随处可见。塑料包装物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没有责任感,既没有履行义务的内在动力,也没有回收、利用、处置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外部压力。
除了消费习惯和企业的责任感因素外,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良性的消费、引导良性的生产、引导良性的回收。例如,要求产生废物者自行回收利用,不能自行回收利用的企业或个人要交纳回收处理费,用于对回收利用者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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