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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12-04  浏览次数:471
核心提示:关于加强郑州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管线及有关设施保护工作的通告。郑州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担负着从南水北调总干渠引水,输送至城市

   关于加强郑州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管线及有关设施保护工作的通告。


郑州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担负着从南水北调总干渠引水,输送至城市各水厂的重任,涉及城市供水安全,必须确保运行畅通。一旦遭到破坏,维修非常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供水配套工程供水调度暂行规定》、《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加强管理,防止各种违规作业对管道及设施造成破坏,避免出现危害南水北调工程的现象发生,现将我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线路分布情况及有关配套设施和管理要求通告如下 :


一、郑州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共7个口门线路,其中:19号口门线路包括口门至新郑一水厂7.8km和二水厂0.1km线路、口门向老观寨水库6.4km、望京楼水库1.1km充库线路;20号口门线路包括口门至航空港区一水厂6.0km和二水厂3.8km线路、口门至中牟水厂19.0km线路;21号口门线路包括口门至刘湾水厂0.9km线路、尖岗水库至刘湾水厂13.6km线路;22号口门线路包括口门向尖岗水库3.2km充库线路、尖岗水库向常庄水库3.1km连通线路;23号口门线路包括口门向柿园水厂1.6km线路、口门向白庙水厂17.3km线路和口门向常庄水库2.4km充库线路;24号口门线路为口门至荥阳水厂2.4km线路;24-1号口门线路为口门至上街区水厂8.6km线路。以上线路除尖岗水库向常庄水库连通线路为暗渠段外,其它均为地埋管道,主管材为PCCP、PCP和钢管,平均埋设深度约3—8m。另外配套工程还建设提水泵站7处,沿输水线路布置了阀井、管理房、自动化通信线路等相关配套设施。


二、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管理区域分为:工程管理范围和工程保护范围


1.工程管理范围:输水管线管涵、检修闸(阀)井等构筑物管理范围,以构筑物轮廓外边线以外2m为界;泵站的管理范围为泵站征占地外边界线;管理机构及现地管理房按征地边界划为管理范围;其它设施包括观测、交通、通信设施、测量控制标点、界碑里程牌及其它维护管理设施均为工程管理范围。


2.工程保护范围:城区外输水管道保护范围为管道中心线以外各50m;城区段输水管道保护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进水池、管涵检修闸(阀)井、气孔等构筑物保护区范围为构筑物管理范围线外延50m;泵站保护区范围为工程管理范围边界外延50m;通讯光缆及供电缆线保护范围为埋设线路路由两侧各5m;管理所保护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现地管理房保护范围为四周占地边界外延100m。


三、各有关建设项目若涉及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应提前告知南水北调管理机构,进一步核实核准南水北调管线及设施分布位置、高程,确保安全施工,经南水北调管理机构和城市规划等部门确认后方可实施。


四、按照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管理规定,严禁随意在南水北调输水线路及设施周围取土、弃渣、挖坑、打井、顶管、掘进、爆破、排放污染物等,严禁在输水管道上方建构筑物、超载堆放重物等,在工程保护范围内不允许从事危及输水管道及建筑物安全的活动。如果违规操作,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关键词: 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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